蘇雋凱 綜合報導
已故港星「肥肥」沈殿霞,身後留下6千萬港幣(約2億4千多萬元台幣)給愛女,但擔心女兒鄭欣宜將遺產坐吃山空,因此特別在遺囑裡簽訂,要女兒35歲時才能動用這筆錢。
據港媒報導,外界以為肥肥過世後,鄭欣宜能當小富婆,接收母親留下的千萬遺產,但肥肥臨終前與女兒達成協議,找律師立下遺囑,規定女兒要35歲後才能動用遺產,在此之前每個月只能從基金中提取2萬港幣(約8萬元台幣)的生活費,就是要以防愛女被人拐騙,或是不懂理財,把積蓄都花光。
有骨氣的鄭欣宜,離35歲還有8年,但自2008年肥肥過世後,她便學習理財,開源節流,就算演藝工作遇到瓶頸時,也未曾想求助父親鄭少秋,她說:「當時戶頭只剩港幣26元(約104元台幣),只能吃隔夜飯度日。」但現在已存了一筆靠自己存的一桶金了。
目前鄭欣宜所住的房子是肥肥送給她的最後的禮物,但在物價高漲的香港生活大不易,因此她辭掉司機和傭人以減少開支;現在工作量比以前多,收入也穩定,她表示自己要用存來的錢,買房當包租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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