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4 15:37

張懸酒駕被逮獲判緩起訴 罰金4萬元

張懸酒駕被逮獲判緩起訴 罰金4萬元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更新:張懸臉書回應

創作歌手張懸日前開車經過台北中山區時,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偵辦,酒測值0.3毫克,檢方傳喚張懸出庭時,她承認酒駕,檢方今(4日)判處她緩起訴,另需要支付4萬元起訴金。

今年35歲的張懸本名焦安溥,上個月10日凌晨3點50分在松江和民生路口被警方攔查,發現她的酒測值超標,被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法辦。今(4日)台北地檢署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且認罪,於是處於緩起訴,期限1年,需要繳交罰金4萬元。

張懸也在臉書上po文證實酒駕,但還沒收到判決書,當天被警方攔查時,警方對她秉公處理,態度平和,也告訴關心她的大家,主動接受酒測沒過和緩起訴是真的,等她接到判決結果,將會寫成日記發佈。(翻攝張懸臉書)

張懸臉書全文如下:

給親愛的大家,

忙完賣票的事,

今天下午接到記者的簡訊,

他們從法庭得知想訪問我五月初因酒駕酒測沒過的緩起訴處分一事,

我婉拒了訪問,

除了希望能維持演唱會後暫停商業演出

離開媒體版面邀約訪問回到生活,

也是因為不希望影響記者撰稿自由,

在此謝謝今日嘗試聯繫的記者,

謝謝妳和主管的體諒讓我婉拒受訪,

面對公眾人物,像公眾人物面對媒體般同等不容易,

祝福你們保持真誠和勇氣,

工作持正平安。

緩起訴的判決還沒送到,

和大家一樣,

我們都有遇過執法上盡責或惡劣的警察,

那天的相關員警對我秉公處理也對民眾態度平和,

那天與警察相處的經驗很可貴,

原本想等判決下來寫篇日記公開給大家,

但現在應該報導會先出來,

寫在這裡,是因為知道大家總是很關心我,

所以希望大家看見報導時無論報導方向為何,

主動接受酒測沒過和緩起訴這件事是真的,

我不避諱報導也尊重記者未來的內容,

程序已經完成,我也慎重接受結果和承擔,

雖然維持婉拒去年以來的各種訪問,

但希望不要引起大家對記者報導真實度的臆測。

待正式收到判決書通知會再寫完那天的日記

發佈在這裡給大家和我生活裡的朋友們,

謝謝大家。

安溥敬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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