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和台灣團體玖壹壹近日合唱電影主題曲《Oh My God》這首MV內容,被馬來西亞當地的媒體報導,認為內容涉及「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黃明志昨(21日)飛回馬來西亞,他一下飛機,就被警方逮捕。
因為這首MV的內容可能涉及馬來西亞的「宗教問題」,在馬來西亞被禁播,還因「褻瀆膜拜地點及蓄意侮辱宗教」,黃明志昨(21日)回到馬來西亞被逮捕,今(22日)早,黃志明到法庭,雙手反銬,他沒有對外說什麼,只有被問到餓不餓時,才說「我好餓,我要先吃」。
而在飛回馬來西亞前,黃明志拍了一支影片,名稱就是以投降「自首」為題。影片1分30秒之後,黃明志出現,一開始他戴毛帽、黑T恤和手比OK的墨鏡,接著他給大家看他的耳朵、四肢,最後脫掉墨鏡、上衣和褲子,重點部位以卡通圖案遮住。
黃明志降落馬來西亞後,他的管理員上臉書PO文,跟大家報平安,寫道「黃明志已經回國,目前被拘留在警局協助調查。」有不少死忠粉絲在底下留言「每個宗教原本目的,全都是導人向善,為甚麼不可以共存」、「没事就好」、「敢做敢当的真英雄」和「就是嘛 和谐嘛」等等。(翻攝黃明志臉書、YouTube)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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