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柔斷了偷腥夫!郭宗坤敗訴須賠40萬

柯以柔斷了偷腥夫!郭宗坤敗訴須賠40萬 | 華視新聞
柯以柔(右)與前夫郭宗坤。(資料照)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女星柯以柔與廚師丈夫郭宗坤的離婚官司纏了1年多,士林地方法院昨(1)日以婚姻已出現重大事由且無回復之望,判准兩人離婚,郭得賠償柯以柔40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對此,柯以柔透過經紀人回應:「感謝司法!」

柯以柔夫與女員工有染? 離婚官司纏訟1年多

柯以柔2011年與郭宗坤結婚,育有3名子女,不過2017年10月,郭宗坤卻被媒體爆料和女員工有染,讓柯以柔十分痛心,隔年2月訴請離婚。雙方為了孩子的監護權,調解多次,但始終沒有達成共識,於是法院在2018年10月4日首度開庭審理,期間雙方針對郭的酒駕紀錄、偷吃女員工一事辯論,郭則向法官強調自己沒有外遇。

到了今年6月6日,法院再度開庭,柯以柔聲請傳喚一名媒體工作者出庭作證,該媒體工作者稱過去接獲爆料後,為追查真相,持相機設備多次在郭開的日本料理店外與機場守候,拍到疑似郭外遇的鐵證,但柯以柔與郭宗坤在離庭後均不願多談,僅表達「謝謝」二字。

這件離婚官司案原本在9月12日就可以有結果,但根據《鏡週刊》報導,指柯以柔疑似交不出實體證據,並向法官透露郭曾因兩人吵架,說過一句「我要離開了」,做為對方想離婚的依據,訴請法官判決離婚,但郭宗坤的律師認為這只是一般夫妻吵架難免會有的詞句,無法作為離婚的依據,且郭宗坤也多次公開表明不願離婚,法院於是延期到10月1日才宣判結果。

斷了郭宗坤! 柯以柔勝訴:感謝司法

士林地院昨日審理結果出爐,以郭宗坤曾和女員工出國,甚至有可能有共處一室的情形,在客觀上認為,這兩事件會讓夫妻關係受到傷害,因此認定兩人「無法維持夫妻關係」,判決離婚,另外前面所述的兩項事由,法院認為郭宗坤有責性比較高,所以判決郭宗坤須賠償柯以柔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柯以柔透過經紀人回應:「很感謝司法!經過這段辛苦的過程,現在只希望能回歸到平靜安定的生活,謝謝大家的關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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