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模翁子涵驚列劉喬安花名冊 18歲3度跨國賣淫

辣模翁子涵驚列劉喬安花名冊 18歲3度跨國賣淫 | 華視新聞
(翻攝翁子涵IG)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辣模翁子涵身陷直播主連千毅的桃色風波還沒完,昨(15)日再被爆出她過去曾在「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仲介下,前往澳門賣淫。

翁子涵遭列劉喬安賣淫花名冊 經紀人澄清只是「證人」

消息一出,翁子涵的經紀人「火紅娛樂」澄清,指翁子涵確實曾接受警方約談劉喬安所涉跨國仲介賣淫案,但強調當時她的身份是「證人」而不是被告,也就是沒有任何賣淫或者拿過酬勞等情形,重申當時她只是到警局協助調查。

「證人」說被打臉 法院認證翁子涵18歲3度賣淫

只是經紀人的話,對比台北地方法院就劉喬安賣淫案的判決內容,明顯被打臉,判決書指出,當時年僅18歲的翁子涵,曾受劉喬安仲介,2度前往澳門及1次在台中進行性交易。第1次發生在2015年3月27日至28日,翁子涵遭仲介與不知名的港澳男子性交易,男客支付12萬元,翁子涵分得7至8萬元。

第2次發生在2015年5月19日至21日,翁子涵與不知名港澳男子以20萬元代價性交易,事後她分得7至8萬元酬勞。第3次則是2015年9月14日與不知名台籍男子在台中以12萬元進行性交易,分得7萬元。

除了翁子涵以外,判決書還列出另外12位女子交易所得、地點,其中一位A1女,與張姓男子在美國拉斯維加斯交易,11天代價為40-50萬元,A1女則可分得15-20萬元;其中也有男子一次叫A3、A4、A5三位女子,每晚談好12萬代價,3位女子分別陪了6天、10天、21天,其中A5女子還一次跟3名男子交易。這3位女子每晚可分得6萬新台幣,以A5女陪21天來說,這趟美國行已經進帳126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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