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蕭鈺燁 報導 / 苗栗縣
一名騎士自己拍下騎著杜卡迪重機,在速限80公里的台中台74線上,以300公里的時速狂飆,影片中還可以看到,當時路上有不少車輛,騎士以高速行駛,還不斷變換車道,非常驚險,警方說騎士以300公里時速行駛,不但最高可以罰2萬4千元,甚至還觸犯公共危險罪!雖然影片上沒有紀錄時間,會增加追查的難度,但警方說會透過匝道口和沿線的監視器找出騎士。
騎士一開始是從太原匝道這邊但在匝道上就已經超過90公里接著騎上74線一路向北狂飆,實際跟著騎士走的路線,走一次,可以發現沿途剛好都沒有測速照相,才讓他可以一路狂奔,但當時路上的車輛並不少,騎士還不斷變換車道,非常危險,因此警方認為,他不但超速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五分局交通分隊長陳彥丞說:「如其違反往來人車之安全,可能違反刑法185條之公共危險罪,該名駕駛之超速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道交條例43之相關規定,可處6000至24000元罰鍰。」
雖然騎士故意沒有在影片上,押上日期時間增加查緝的難度,但警方根據天色研判,當時應該是清晨會積極調閱,匝道口和沿線監視器找出騎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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