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欠1700萬通告費 林志玲提告曝天價酬勞

遭欠1700萬通告費 林志玲提告曝天價酬勞 | 華視新聞

Tuhi Martukaw 潘建任 報導  / 中國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在2017年7月受邀上中國綜藝節目「極限挑戰」第三季,在節目中搞笑裝可愛或是耍浪漫,樣樣都來,非常受到歡迎,不過在節目播完後,卻一直沒收到通告費,提出訴訟,官司纏鬥4年。在2021年11月法院判決勝訴,志玲姊姊應該要拿回高達1700多萬元新台幣的通告費和違約金,當時也引發對高價碼的討論。不過,這筆費用仍然持續積欠,法院再度對製作公司新增了一條禁制消費令,再度引發話題。

穿上學生服搞笑演出,裝醉壁咚小鮮肉,或是在游泳池上演浪漫臉貼臉劇情,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在2017年7月受邀上中國綜藝節目「極限挑戰」第三季,不管是嘟嘴裝可愛雙手比愛心,或是在沙灘上跳舞,雖然只有短短兩集,志玲姐姐在節目中多變又自然的模樣,非常受到歡迎。.

不過在節目播完後,林志玲遲遲沒收到通告費,向製作的元純公司提出訴訟,官司纏鬥4年,在2021年11月勝訴定讞,元純公司必須要支付積欠4年的演出費,400萬元人民幣以及違約金,加起來高達436萬元人民幣,大約是新台幣1700多萬元,林志玲在中國錄製節目的天價酬勞也跟著曝光,引起一陣熱議。

就在7月11號法院又公布了一則,針對元純公司的限制消費令,申請人是林志玲在中國的工作室,這條限制令是在中國,企業如果未能依照法律文件執行給付義務,可以對法人代表提起限制消費令,執行的具體措施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有限制艙等,以及在星級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也有限制,甚至購買房子和車輛也受到限制,林志玲被欠400萬人民幣,提出限制消費令不但登上熱搜第一,高額通告費也再次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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