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洩陳沂門號違反《個資法》被判4個月 兩人皆喊:再提告

鄭家純洩陳沂門號違反《個資法》被判4個月 兩人皆喊:再提告 | 華視新聞
圖片翻攝自 陳沂 / 鄭家純 臉書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本名鄭采勻)與網紅陳沂,2021年5月於直播上大戰,鄭家純被控念出陳沂手機前4碼,再用色卡編號暗示後6碼,導致陳沂接到騷擾電話,在事後依照違反《個資法》起訴。庭訊時,鄭家純不認罪更批檢察官「偷懶」,而檢察官、陳沂皆認為鄭家純無悔意,請求重判。台北地院今(11)日宣判,鄭家純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鄭家純與陳沂也分別在臉書上回應此事。

鄭家純:會繼續上訴 也會提起新的訴訟

鄭家純提到,陳沂告她個資法的判決結果,與她告陳沂的訴訟相比,曾有記者問說會不會覺得委屈?鄭家純表示,「不會有任何情緒」,陳沂洩漏自己電話號碼的部分,會對她提起新的訴訟,而今日的一審判決會繼續上訴。

鄭家純指出,陳沂現在不敢稱呼她為黑菊姐,因為自己要告她加重誹謗,包括她曾寫「法院認證小三」。目前已開了一次準備程序,上次她曾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

鄭家純指出,2年前她先公佈我電話號碼的訴訟,檢察官認為她確實有洩漏我的個資,但自己看起來沒有受到損害,所以判陳沂不起訴。鄭家純表示,上訴到交付審判時,自己提供了多名網友的錄音檔,證明大家都是看到陳沂貼文,知道陳沂公佈電話才打來,法官建議這是新證據要另提訴訟。

陳沂:民事侵權.精神賠償部分也已提告

陳沂以「新聞是3天的,但前科是一輩子的」為題發文,陳沂表示「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因違法《個資法》被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

陳沂還PO出「入境日本填表」提醒鄭家純「要在有沒有判決有罪紀錄,要勾『有』」,此外,她也在留言區提到「(對鄭家純)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求償100萬」、「民事侵權和精神賠償部分也已經提告」。

圖片翻攝自 陳沂 臉書
圖片翻攝自 陳沂 臉書
 

圖片翻攝自 陳沂 臉書
圖片翻攝自 陳沂 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