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鄭家純喜歡在網路上討論時事,因此常受到意見不同的網友留言謾罵,對此她都採取法律手段。21日鄭家純在臉書上表示,先前提告的網友,因一直未到案而被通緝,驚呼「第一次看到」。
酸民罵人遲未到案 鄭家純分享通緝書
鄭家純昨日在臉書上分享一張對話截圖,只見對方表示,「鄭小姐您好,有收到一則通知,因提告網友案其中一名網友一直未到案,所以被通緝了,請查照。」
鄭家純表示,第一次看到地檢通緝書,並分享通緝書的細節,「被告於110年7月底至8月初某日,至網路上瀏覽新聞,竟基於毀損他人名譽之犯意,在新聞文章下留言『髒女』等文字,足以損毀告訴人之名譽,認被告涉有《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 」
網看結果大讚:網路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辱罵
不少網友看到後直呼「這個真的很療癒,不要以為在網路上不用負責就能毫無止盡的,亂說話與辱罵」、「網路上言論自由,但不代表可以對人使用人身污衊等攻擊字眼的,這則消息真的令人愉悅」、「罵人罵到被通緝也是一種人生解鎖」。
還有人說「猜他以為沒到只是跟高中朝會一樣不會怎樣」、「星期一的憂鬱都沒了」、「榮登本日最歡樂」、「可以想像,他哪天沒戴安全帽還是什麼闖紅燈之類的時候,被警方壓制在地上才知道自己被通緝」。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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