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罪、聚眾淫亂罪」判13年、驅逐出境 二審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吳亦凡涉「強姦罪、聚眾淫亂罪」判13年、驅逐出境 二審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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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彥廷 綜合報導  / 中國

中國藝人吳亦凡2021年遭網紅爆料「酒桌選妃」、「性侵未成年」,隨後被中國警方調查、逮捕。去年11月一審判決吳亦凡涉強姦罪、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今(24)日二審結果出爐,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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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審宣判前,曾有寫手於發文微博表示,都美竹與吳亦凡原本在談戀愛,想利用吳進入演藝圈,沒想到自己沒有大紅大紫,便爆料吳亦凡「強姦」、「性侵未成年」等,但這些都是都美竹編造出來的。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正反熱議。

而根據《新華社》報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且為首要份子,其行為亦構成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法院指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裁定駁回吳亦凡上訴,維持原判。對此,吳亦凡母親發文表示,「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上訴」。

吳亦凡母親發文 / 圖片翻攝自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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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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