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彗梅 報導 / 台北市
勞委會表示,開放外籍幫傭並不是沒有限制的,雇主必須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之一才可以申請,也就是:夫妻都在工作,子女沒有滿十二歲;或是和父母等年滿七十歲以上的直系血親共同居住者;第三種情形是,七十歲以上,沒有子女、或是子女不在國內的;另外,和一親等包括公公婆婆等七十歲以上沒有子女的親屬共同居住的,也符合雇用外籍幫傭的資格。
勞委會指出,合於條件的雇主可以檢據相關的文件到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待遇則由勞資雙方自行議定。
這波開放七千名名額仍然以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四國為限,額滿之後是否會再擴大申請?勞委會表示,將視實際的需求而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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