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重圍的非法外勞

曾萬 羅益民 報導  / 新北市

  根據統計,目前滯留台灣的非法外籍勞工,大約有兩萬五千人,但是這些非法外勞在五月初,「就業服務法」通過以後,就不再有法律假期,到七月中旬截止,這些非法外勞一經查獲,不但要強制遣返,僱主還要吃上官司,不少非法外勞因此被解雇,既找不到工作又回不了家,但是還是有不少的非法外籍勞工偷偷湧入,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非法外勞跨海來台灣打工?他們是怎麼來的?面對遣返他們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自從五月八號就業服務法施行以來,台北縣三峽的警政署外國人收容所,就成了國內非法外籍勞工遣送出境前的「集中營」,兩百多名來自十幾個國家的非法外籍勞工,在沒有辦妥離境手續以前,都得在這裡暫時吃一陣子免費的公家飯,這裡的伙食不錯,不過,恐怕很難滿足這麼多不同國籍外勞的口味,由於收容所的空間有限,這些非法外勞又互不相識,語言也不盡相同,因此,大多數人都是各過各的,盡可能想辦法打發時間,度過這一段苦悶、無聊的日子。

  上個星期五下午的一場傾盆大雨,暫時紓解了盛夏的暑氣,卻也把這一群跨海打工的異鄉人,通通趕進了狹窄的寢室和餐廳裡面,這一群日本人稱作「經濟難民」的非法外籍勞工,被送進外國人收容所之後,他們來台淘金的夢想也隨之破滅,不過,下午就要離境的幾個非法外勞,對於在台灣工作期間,能夠賺到錢,還是覺得非常欣慰。

  林先生口中的隊長和副隊長,是收容所裡的自治幹部卓復興和陳鴻達,其中卓復興來台灣工作了四年,在桃園的鐵工廠被查獲,由於沒有護照,暫時還回不了馬來西亞。從建築工人做到小包工的陳鴻達,也在台灣做了四年工,面臨遣送,他的心裡覺得有些可惜。

  非法外籍勞工離鄉背井,不遠千里來到台灣,為的就是賺錢,來自斯里蘭卡的威傑辛吉,是個大學畢業生,為了來台灣賺錢,他辭掉了斯里蘭卡的銀行職員工作,花了十萬塊錢的介紹費,才達成他的心願。緬甸來的周明謀,在家人的支持下,也花了七萬塊緬幣,終於實現了他來台灣淘金的美夢。

  這些非法外勞,大多是透過仲介業者介紹,以觀光的名義來台灣打工,但是他們大多不知道,這些勞力販子的來歷和去向。

  除了透過勞工販子引進的非法外勞之外,有些非法外勞是跑單幫的個體戶,單槍匹馬兼程來台灣撈錢,在外國人收容所的非法外籍勞工當中,不乏這種例子,其中以女性非法外勞最多,大部分是從事色情工作,這位泰國籍的小姐,剛被彰化縣警察局查獲,送到收容所來,看她一副若無其事,又無所謂的樣子,或許是個中老手。而在台灣風月場所打滾了三年的鄧小姐,也承認她來往台灣和馬來西亞之間,已經四、五次了,只是沒有想到會被抓到而已。不過十八歲的朱小姐,卻是被人口販子從泰國清邁騙來的,她花了六萬塊泰幣,買假護照來台灣,做不到三天,就被警方查獲,還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坐了五個月的牢。

  唐秀芳來自泰北邊境,也差點被騙,她算是其中少數的幸運者。不過,由於泰國遲遲不發給她護照,我國又不能留她,唐秀芳已經在收容所裡待了四個多月,而且還不知道,何時才能夠遣返。關於這類非法外勞的遣返問題,警政署表示正積極處理當中。

  目前國內的外籍勞工當中,除了中華工程公司專案引進的一千多位是合法外勞之外,其他都是非法外籍勞工,從七月十五號以後,根據就業服務法,這些非法外勞一經查獲,不但要強制遣返,僱主還要吃上官司。不過業者也反應,外籍勞工對於產業的幫助很大,希望政府能早日開放引進外籍勞工。

  針對業者的要求,勞委會目前還在評估國內勞動力的狀況,預計今年八月,可以開放第二批合法外籍勞工,來台灣工作。而在現階段,勞委員將全力掃蕩非法外籍勞工,勞委會也呼籲,任何非法仲介外籍勞工,來台灣工作,一經查證屬實,依法最高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勞力販子不要以身試法。

  雖然國內勞動力不足的現象,未來在就業服務法的規範下,透過合法引進外籍勞工的模式,或許可以獲得紓解,但是在政府全面取締、遣返非法外籍勞工的同時,業者也應該深思,該如何改善產業體質和勞動條件,以便吸引本國勞工投入勞動市場,畢竟,靠外國人維繫經濟成果,終非長久之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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