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治中心下午在調查局局本部正式成立運作,而洗錢防治法今天也開始實施。今後民眾當天一次或累計提存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現金,都要帶身分證才能辦理,而金融機構也要負起辨識黑錢得責任。首當其衝的銀行行員或許會覺得很煩,但防治中心說,決不會吹毛求疵。亞洲第一部洗錢防治法在我國誕生後,歷經三個月籌備,主要催生的法務部長廖正豪、調查局長王榮周下午聯袂出席,宣布洗錢防治中心正式成立。而洗錢防治法開始生效,一早各金融機構都掛上告示排,明確指出依洗錢防治法第八條規定,機構發現疑似洗錢交易須向指定機構申報,只要客戶當天一次或累計存提款、轉帳金額超過一百五十萬元,民眾必須帶身分證才能辦理,銀行也要登記客戶身分等相關資料,銀行除了擔心造成民眾不便、遭到抱怨以及流失客戶,更擔心由行員來辨識洗錢行為,執行上會有困難。
但洗錢防治中心首任主任林介山則指出,其實要落實的是法律的精神,民眾帶不帶身分證不是重點。
目前防治中心所有人員都是借調自經濟犯罪防治中心,法務部長廖正豪說,他們也要做到小而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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