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限制僑民設籍居留違憲

  有國籍但是沒有戶籍的僑民,未來將可以在國內設籍和長期居留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認為限制僑民設籍,長期居留的相關法令,是違憲的。憲法中明文保障人民有居住的自由,但是對於長年僑居海外有國籍,沒有戶籍的僑民,經常遇到回國居留時間太短,無法設籍以及必須限期離境的問題,造成許多探親和居住的不便。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內政部制定的國人入境作業要點等相關條文,作成違憲的解釋這項解釋對於僑居海外沒有戶籍的國人是一大福音。但是也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的,如果是未經許可入境的僑民,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理由,仍然不能准予入境居留。其餘的限制條文,將從解釋公佈一年後失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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