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一九:失卡零風險 銀行負責?

  信用卡遺失了,有沒有風險?每間發卡銀行都有一套掛失的制度,但是還是有遺失卡片被冒刷的情形,卡片掛失後,到底誰該負責?失卡零風險是真是假?今天的法律119 要為您澄清這些疑慮。

  金融卡、電話卡、信用卡,密密麻麻的卡片塞滿了整個皮包。如果掉的是電話卡就算了,萬一掉的是信用卡,掛失的動作可千萬少不得,不管什麼時候才發現,掛失電話先打了再說。可別以為電話打了就可以放心了,許多掉卡的情形最後都被盜刷鉅額的帳單,而這些債到底由誰來吸收?就看您當初簽訂的契約內容。目前大部分的發卡銀行都承諾,在掛失卡片的二十四小時內風險由銀行負責,不過以法院的判例來說,可不是那麼硬綁綁的。

  調閱簽名對照筆跡,事情就比較沒有爭議,不過有些銀行為了爭取市場,更強調失卡零風險,不受24小時的限定,不過冒刷的事情一旦發生,除了調閱帳單之外,銀行可能會要求持卡人提出遺失的時間證明。

  當然,銀行這種發卡的承諾,的確讓自己承受很大的風險,所以律師建議,銀行還是在信用卡契約內容清楚的寫明,日後比較沒有爭議。(鄭皓文 許中熹 黃賜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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