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的都是保護受害人的嗎?台北市有一名女子, 在申請低利貸款時才發現, 自己已經被判決和丈夫離婚一年多, 她卻沒接過任何法院通知,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是丈夫鑽法律漏洞背著她申請離婚!
上午這名婦人帶著兩個小孩陳情, 當場痛哭流淚!三個母女緊緊抱在一起, 有個身為公司負責人的丈夫,卻依然沒錢過生活, 原本要申請就業貸款, 誰知道, 調資料時才發現自己十年的婚姻關係早在一年前就結束。
健保被退掉, 贍養費沒著落, 黃小姐發現, 前夫是悄悄申請離婚, 故意隱瞞黃小姐實際居住處, 讓法院屢傳不到, 最後以一造辯論判決, 離婚成立, 黃小姐的遭遇讓人鼻酸雖然可以申請重審, 但這樣的法律漏洞該怎麼補?!(李雅淳 張良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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