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數開車族、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停車才超過五分鐘,又被多收一個小時的錢。事實上三年前,法令就已經通過,要求停車超過一個小時後,必須以每半小時為單位計費,但台北市有超過一百個停車場,仍然違規。停管處表示近日內要開罰,不過記者實地調查卻發現,連停管處自己的停車場,居然都違規。(蕭彤雯 林福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相信大多數開車族、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停車才超過五分鐘,又被多收一個小時的錢。事實上三年前,法令就已經通過,要求停車超過一個小時後,必須以每半小時為單位計費,但台北市有超過一百個停車場,仍然違規。停管處表示近日內要開罰,不過記者實地調查卻發現,連停管處自己的停車場,居然都違規。(蕭彤雯 林福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