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養猴觸法 遭檢疫強帶走

  台北市一名七十七歲的李先生,因為女兒送他一隻台灣彌猴,觸犯動物保育法,遭法院判刑七個月,今天下午動物檢疫所人員,前往老先生家,強制帶走這隻台灣彌猴,想起朝夕相處五百多個日子,老先生相當痛心,流著眼淚交待小猴子要聽話,人猴感情之深,離別場面叫人看了心酸。

  台灣彌猴妞妞在主人背上鑽來鑽去,這互動,以後再也不會有!下午三點,是動物檢疫所和李爺爺約好的時間,共同生活五百八十三天的小猴子妞妞,就會被帶到宜蘭大學安置,雖然不捨,但也無奈,因為妞妞是保育類的台灣彌猴,就要分開了,老人家眼淚停不下來,耳提面命,要妞妞以後要聽話女兒一年多前,買了台灣彌猴妞妞,送給他做伴,他們相互依賴培養深厚情感,輸了官司,老人家告訴自己要堅強的送妞妞,但真的很難,也許是心靈相通,小猴子知道自己要離開,開始焦躁不安離別雖然傷感,但起碼是下一個再見的開始。(李晴 郭健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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