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閱錄影帶 竟然要收錢

調閱錄影帶 竟然要收錢 | 華視新聞

賴佩伶 葉弘傑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有一名大學生上個星期機車被偷,遭到歹徒勒索,他報案之後,向里長要求調閱路口監視影像,沒想到里長竟然跟他說,要收取一千兩百元的工本費,才能請業者前來調閱畫面。

  這名大學生覺得里長為民服務,索費很不合理,根本不想付錢,結果影帶過了保存期限被刪除,失去了重要的追查線索。發生機車竊案的這條巷子,路口就有一個監視器,連接到里長辦公室的電腦清清楚楚,還有里內32個路口監視畫面輪流顯示。

  這樣的設備是台中市政府用來對抗歹徒的方式,還在唸醫學院的楊姓也以為,偷他機車的歹徒畫面一定被錄下,沒想到向里長要求調閱,里長竟然跟他要一千兩百元的工本費。楊姓學生不肯付錢,他說「里長為民服務,收錢不合理」,里長卻滿腹苦水,因為市政府補助監視器設置,卻沒有補助電費和其他開支。

  里長強調,錢是給業者的車馬費,不是收進他自己的口袋,就算警方要求辦案調閱畫面,只要請業者出面拷貝,一樣要付錢。這樣的問題,顯示監視器裝了很可能還是形同虛設,因為楊姓學生的機車就是影帶過了保存期限被刪除,找不回來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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