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3 19:00
林青逸 翁乾晃 報導 / 台北市
許多駕駛一定都有這種經驗,因為對向車道車子的頭燈眩光過強,導致看不到前方路況。交通部決定把氣體放電式頭燈列入驗車項目,未來車主到監理單位進行定期車檢時,必須要通過光型檢驗,才能上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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