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高鐵名號 業者須事先申請

  繼台北一O一大樓之後,台灣高鐵也宣布往後房地產只要使用到高鐵的名號,或是700T型車廂做為商業廣告,都必須經過高鐵同意。不過高鐵表示,並不會像一O一一樣收取廣告費,而是希望業者能夠事先申請告知。

  三鐵共構,即將在民國九十九年底完工,附近的房地產跟著水漲船高,打著交通便利鄰近高鐵車站的廣告,不論南北,建案幾乎一推出,幾個月就銷售一空。就因為到處都看得到這樣的商業廣告,因此,台灣高鐵宣布,以後只要使用700T型車廂照片廣告,或是高鐵名號,就會要求業者申請。不願意被比喻成跟收費的台北一零一一樣。高鐵表示,只要事前告知幾乎都會答應,許多建商也表示,他們大都直接使用網站上日本JR車廂做為DM,或從市政府推出的模擬圖片來做修改,盡量減少商業利益的衝突。(倪于雅 郭書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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