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
台中市一位鄭姓市民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誇張的是,照片中的車型,車號都不是他開的車,他懷疑是身分被冒用,於是向警方投訴,警察卻跟他說,請他自己買張紙寫投訴書,自行申訴。
罰單中,違規地點是在三月13號台中市東光路太原火車站附近,因為違規停車開單告發,但看到了嗎?隨單附上的照片卻是一部小貨車,不但是車型不符合就連車牌也只有前面英文字母相同,收到罰單的鄭先生覺得很奇怪,親自到派出所詢問,得到的回答居然是這樣什麼!會不會太誇張,還要民眾自己買十行紙陳情提出申訴,鄭先生證明自己平時代步車輛是日產轎車,完全與罰單不相同,但到派出所訊問為何會有這樣缺失,所長只說忙中有錯交通罰單張冠李戴,鄭先生無奈,希望烏龍事件別再發生第二次。(記者徐培薇 林志輝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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