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
電費油費這可能是生活必要開支,但是罰單這錢,看清楚再繳。高雄市一名劉小姐收到一張違規罰單,但照片上的車子根本不是她的,原來是警察開錯罰單;光是高雄市,一年就有高達六百多張錯誤罰單,民眾最氣的是,自己無辜被牽連,卻還得自己舉證才能註銷,相當不合理。
照片上違規右轉的藍色箱型車被圈出來,拍照的警察還自己在上頭寫了三次車號AV2110,但是罰單卻還是開給AU2110的車主,更好笑的是,這位車主的車牌一年前被偷走,早就換成9D-4640,資料完全不一樣,牛頭不對馬尾,但是毫不相干的車主還是收到罰單。
這次是警察和監理站的錯,但法令的規定,受舉發人資料如果有問題,必須自己備妥文件舉證才能註銷,讓車主很嘔,如果修法將條文改成,違規與事實不符的話,要從現在開始就無效,就不會有這麼多擾民的情況發生,也不用有無辜百姓在百忙中還要自己撤銷烏龍罰單。(記者王美雅 劉漢生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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