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死玻璃娃 "愛心"免賠!

 / 新北市

  喧騰一時的玻璃娃娃案,出現了大逆轉。原本,二審判決,背玻璃娃娃顏旭男上體育課的陳同學,因為不小心摔死顏旭男,必須賠償三百多萬元,引發社會輿論踏伐,經過上訴駁回重審,高等法院改判陳同學,不必賠償,但校方因為欠缺無障礙空間,必須賠給死者家屬一百七十一萬!

罹患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六年前,就是摔死在這個樓梯間,當時,景文高中的陳同學抱著他,準備到地下室上體育課,不料,天雨路滑,兩人雙雙跌倒,造成顏旭男死亡。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案情出現逆轉。原本在二審必須賠償三百多萬的陳同學,不必賠了。但校方還是要賠。得知判決結果,景文高中從上到下態度十分低調,一切推說不知情。

至於陳同學位在羅斯福路的家,一整天也無人應答。而判決最關鍵的因素,就在於陳同學的愛心。反觀,學校沒有提供無障礙設施,必需支付家屬賠償金。而這起的判決結果,似乎也比上一次貼近社會的期待。(記者徐嘉瑜、倪于雅、張書銘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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