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1 12:50
/ 台北市
ETC弊案,法院判決撤消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但遠通不服,本來打算向政府求償。不過遠通今天釋出善意,決定不向政府求償,還要把之前投資ETC的十四億元,無條件捐給交通部,同時要繼續參加ETC二次甄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李冠軍 遠通電收副董事長 股權捐贈 遠通電收 交通部長 蔡堆 ETC
ETC繼續營運 遠通歡欣鼓舞
遠通提方案 繼續經營或政府接管
與蘇揆不合請辭?郭瑤琪閃電請辭
ETC案恐生變 甄委不願回任
ETC二度評決 交通部踢到鐵板
中華電代管ETC遠通退居輔助
國道ETC重新招標遠通遺憾
電子收費重新招標 郭瑤琪回應
國道電子收費重新招標 遠通遺憾
遠通公益方案啟動OBU明起退費
ETC修約 遠通負擔退機退卡退費作業
ETC大逆轉挨批蔡英文緩頰
上一則缺席13場 Garciapa
下一則無懼恐怖威脅 愛丁堡藝術節展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