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引用別人拍攝的照片,小心吃上侵權官司!台大昆蟲系有學生,因為在架構系上網頁時,使用了知名生態攝影家林英典拍攝的照片,被控告違反著作權,求償二十萬,而因為類似事件被林英典控告的案子,超過八十多件,有的勝訴、有的敗訴,林英典表示,希望能夠透過他的行動,讓國人體認尊重著作權的重要。
看看這本月曆,每張鳥兒的照片,都深深吸引住人們的目光,而這些都是生態攝影家林英典的心血結晶。像這兩隻天鵝,還是遠赴溫哥華,定點守候十多天,用了上萬張的底片,才捕捉到的美麗景象,而這些成果,卻往往一瞬間,就被盜用。
許多人習慣在網路上,搜尋喜歡的圖片,但複製使用的這個行為,小心已經違反著作權法,引用每一張圖片,註明作者姓名,是最基本的尊重,而一位台大昆蟲系學生就因為架構網頁時,引用作品卻沒有註明,被林英典告上法院,求償二十萬。
律師表示台大願意以感謝狀的方式來和解,全案正由高院審理中,而因為類似狀況被林英典控告的案子超過八十件,包括企業名人殷琪在相關企業網站,和教育部長杜正勝也都因為在教育部相關網頁上,使用了林英典的照片,卻沒有註明和告知,成了被告,雖然不是每次都勝訴,曾有老師不慎引用照片也被告,法官認為這是教學用途,因此判決敗訴。但林英典希望透過他的具體行動,讓大家尊重作者的著作權。(記者尤淑嬿、戴登本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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