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行政院通過政院版的「生育保健法草案」,規定女性墮胎前必須先經過三天思考期,因為抗議行政院的政策,行政院婦權會三位委員集體請辭,引起爭議。而現在這個草案除了行政院的版本,還有婦女團體以及宗教團體提出的版本,每種說法都有人支持,到底生命權和女性身體自主權之間該如何衡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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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政院版的「生育保健法草案」,規定女性墮胎前必須先經過三天思考期,因為抗議行政院的政策,行政院婦權會三位委員集體請辭,引起爭議。而現在這個草案除了行政院的版本,還有婦女團體以及宗教團體提出的版本,每種說法都有人支持,到底生命權和女性身體自主權之間該如何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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