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前陣子百貨公司週年慶,消保會卻接到一堆消費者申訴,業者廣告DM所謂的限量商品,跟實際販售的根本不一樣,消保會因此要求百貨業者,未來除非提早在一天之前更正,否則業者就必須按照廣告內容銷售。
這位先生早早來排隊,為的是可以獲得價值三萬元的包包,廣告上明明寫著首日首位消費者,當場卻改成當天消費金額最高才可獲得。還有人為了限量化妝品專程排隊,結果根本沒有賣。百貨週年慶擠擠擠,消保會事後卻接到一堆申訴,還有休閒鞋原價六千四只賣三千五百,說好兩個顏色各兩百雙,現場卻變成兩個顏色共兩百雙。甚至有業者把一萬的化妝品少印一個零,讓消費者遠道而來撲了空。
廣告印錯了,消費者真的就只能自認倒楣嗎?消保會邀集業者開會,未來除非在一天前通知更正,否則都得照廣告上的賣。另外像是免費的來店禮,業者也必須寫清楚到底總共送幾份,如果沒寫清楚就說送光了,消費者當場可以向業者據理力爭或是向各縣市的消保官申訴。(記者林珍汝、陳保羅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