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華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警察執法過當的情形,不只在台灣發生,國外尤其常見。為了逼供,對被捕的嫌犯拳打腳踢,甚至最後鬧出人命。
市場裡民眾正在圍觀,兩名警察合力架著一名黑衣男子,左邊的警察出奇不意,膝蓋用力頂他肚子,右手再狠狠扒頭。男子想逃,一個轉身卻被警察抓住後腦袋,連上衣都差點被扯下來。沒有人出手幫忙,兩名警察繼續對他拳打腳踢,還有第三名警察站在旁邊冷眼觀看。數不清吃了幾個拳頭被踢了幾腳,男子只得乖乖就範,就因為他的機車違規停在菜市場裡頭,害他淪為警察鍛鍊手腳的沙包。德國警察一把抓住穿著藍色衣服的男子,他是遊行活動的發人,四、五個警察包圍他,朝著他的臉接連揍了好幾拳,直到他腿軟差點倒地,警察的拳頭還是沒停過,同一時間還有好多參加遊行的民眾都被警察打得鼻青臉腫。引起現場圍觀的人群情激憤,民眾越聚越多,眼見苗頭不對,德國警察紛紛收手離開。不過落單的被害民眾可沒那麼幸運,美國這名才15歲的少女,就是因為這一個動作,故意對警察踢鞋子挑釁,換來的是一腳飛踢,接著還被抓頭去撞牆,然後再重重摔倒在地,在壓制的過程中,右手邊的警察還繼續補上幾拳,直到少女昏厥,不打女人這句話,在警察大哥的字典裡根本不存在。金髮女竊賊在拘留室中失控尖叫,警察竟然一把將她甩去撞牆,女子不堪重擊當場昏倒,不管男的女的黑髮金髮,只要不服從警察指令,下場都是一樣,鼻青臉腫人掛彩都還算輕傷,嚴重的話賠掉人命,這樣的惡警,雖然是少數,但已經嚴重傷害各國警力的形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