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研議將性工作除罪化,以後娼嫖都不罰,只是性工作者合法化,但政府卻不打算設立紅燈區,不集中管理,還要性工作者自立門戶,成立工作室,也就是說,往後民眾住的公寓和大樓裡,可能就會出現許多「性工作室」。民眾聽了直跳腳,要是在大樓公寓掛起「賣春」的招牌,那還得了。
警方破門而入,民宅裡,有人在性交易,賣淫女子,喜歡躲在公寓裡,因為這裡,很隱密,但以後性工作不罰了,這樣的畫面,不會再出現,還可以光明正大營業,因為,政府說了,不設紅燈區呀,那,這裡,這裡,還有這裡,有出租套房,就可能是性工作者工作的地方,而且政府還說可以自立門戶,成立工作室,既然是工作室,不就可以掛招牌,以後民宅外,這樣天天來,還是金愛來的個人工作室。好像就會出現。
開了工作室,那不就要開發票嗎,只是性工作者開發票,是不是也要祝客人發票中獎呢,但中獎兩個字,對客人來說,是不是要他,中獎得病呀,雖然性工作除罪化,尋芳客可能拍手叫好,但民眾要防止和這樣的個人工作室當鄰居,怎麼防,政府說性工作場所不能在寺廟附近。那民眾是不是得把自家,改成這樣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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