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8:58

當選被判無效 須繳回補助款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院會剛剛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未來候選人如果因為賄選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或經判刑確定的當選人、未當選人,只要已領補助款,須全數繳回國庫,預計明年立委選舉就要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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