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6 06:15

教師採固定工時 一天八小時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初審通過,中小學老師上課時數,受到教師法保護,每週五天、每天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以四十小時為原則,最快今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

  中小學的老師,早自習,晚自習加一加,每天在學校上班時間,至少超過十個小時。有時候,連選舉投票,老師都還得加班幫忙,以後,中小學老師上班時數,依法受到教師法保障,教師上課一天八小時,一周五天,每個禮拜總時數以40個小時為原則,除了工時納入法律規範,過去九年,老師們走上街頭,捍衛教師會權益,以後全台17個教師會,可以改為工會。

  教育部表示,五月一日開始,教師也可以組工會,未來將有勞資協商及勞資爭議的權利,老師的待遇和工作時間,必須跟著調整,讓老師的工作多了一份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