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8 12:00

為7元手續費 老校長打6年官司!

李若慈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下面這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成功案例,繳違規罰單,很多人會去超商繳費,不過要多收一筆手續費,大約是七塊到十幾塊,台北市有個退休校長,82歲的曲老先生,他認為這七塊,根本不合理,於是他寫陳情信寫了整整六年,現在公路總局終於鬆口說,最快明年會通過、讓民眾不用多繳手續費。

  桌上一疊厚厚的六法全書民法概論,拿著放大鏡,一頁一頁的翻,老先生已經82歲,頭髮已經經花白,眼睛也看不太清楚,但是他還是堅持了6年,天天這樣辛苦的找資料,找法源依據,就是為了要跟交通局抗議,民眾繳罰單還要收手續費七塊錢其實不合理。

  根據民法根據行政程序法,委託人要付委託費,老先生查的很清楚,交通局委託超商代收,根據法律應該是委託人要付委託費用,每年1千多萬張罰單,累計1億多的手續費要民眾買單,老先生認為就算是7塊還是違法。

  寫陳情信給交通局給公路總局還寫給行政院長,強調這次非法收取手續費,陳情信一寫就寫了6年,厚厚的一疊政府回函都是不同意。現在總算有了回音,老先生拿著公文心理很高興。政府回函說,編列預算付手續費,最快101年能實施,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老先生憑著耐心的毅力,拿著放大鏡對抗政府這台大機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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