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3 18:58

公然侮辱?! 黃春明罰1萬緩刑2年

張政慧 報導  / 宜蘭縣

  去年五月在鄉土作家黃春明演講場合中,遭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舉大報抗議讓黃春明破口大罵後,蔣為文隨後提告黃春明公然侮辱,台南地院判決出爐判處黃春明罰金一萬元,緩刑二年,黃春明在接獲判決後表示尊重,不會上訴,未來也不想見到蔣為文這個人。

  教授教授會叫的野獸,就是這句話,讓蔣為文氣到告黃春明,當時蔣為文到黃春明的演講會場,舉牌鬧場上面寫著,不用台語文創作可恥,沒想到黃春明也不是省油的燈,兩個當場互罵,後來黃春明還爆粗口,最後蔣為文告黃春明公然侮辱,現在判決出來,黃春明被判罰金一萬元,緩刑二年。

  得知消息的黃春明還算平靜,不過倒是得知消息的朋友,還傳越洋簡訊幫他加油打氣,黃春明表示其實自己沒有錯,整件事情是對方挑起來的,出庭三次,每次看到蔣為文還是很氣,但法院怎樣判,他會尊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