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9 18:58

未成年觸法 父母要負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社會事件,現代社會未成年犯罪層出不窮,這些未滿18歲的青少年觸犯法律,究竟怎麼開罰,父母親又必須負擔什麼責任,來看看今天的有理有法度。

  滿地碎玻璃,還有大片血跡的有台中角頭翁奇楠頭部中彈,被抬了出來,緊急送醫還是不治,翁奇楠在自己公司,被行刑式槍擊,現場目擊者嚇傻了,下手的人竟然是才17歲的少年殺手廖國豪。

  當時震驚整個社會,年紀輕輕就誓言要當我成為10大槍擊要犯,國豪凶狠異常,7槍要了翁奇楠的命,也讓他自己被判刑30年青春歲月要在監獄渡過,廖國豪落網時,他的父親彎腰90度鞠躬向社會道歉,再怎麼對不起,都無法彌補兒子犯下的錯,而且這錯廖爸爸也得一起扛。

  因為子女未滿18歲,根本無法為自己負責,但是爸爸媽媽可不一樣,就像這兩個小學生還不滿12歲,竟然組成偷車集團,鎖定腳踏車,看見喜歡的,就直接把車騎走,手法專業到竟然懂得拆零件,被警方逮捕之後,這些小朋友還搞不清楚已經犯下大錯,另外兩名高中生,行為更是誇張,趁著假日跑到小學破壞廁所,門板被踹到整片剝離,連大門口的鋁門也被踹凹一個洞,連小便斗都被亂爬。破壞的公物。小朋友不懂事。父母親就得負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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