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18:58

花蓮高分院公務車 強占殘障車位

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竟然有員工知法犯法。把廂型車直接停在殘障車位上,被記者全程直擊拍下,這位違規停車的駕駛,還大聲回罵,強辭奪理說有空位就可以停,現在,花蓮高分院已經口頭警告這名員工,連警察也注意到,準備開罰。

  深色型車,大剌剌的停在馬路邊的殘障車位,仔細看,車上還印著花蓮高分院的字樣,這是因為公務關係佔用殘障車位嗎。記者靠近一問,沒想到駕駛還裝傻,不但不理會,還轉頭就要走。旁邊明顯的標誌寫著殘障專用車位,地上的油漆也大大漆著,輪椅的標誌,是裝做沒看到嗎。

  明明就知道自己停在殘障車位,還理由一堆,要是有殘障人士需要停車,就得另外找車位,公務單位的人員,不但沒有更體諒弱勢的殘障人士,還強辭奪理,警方一看這畫面,馬上說違規佔用殘障停車格,已經可以開罰1200元。開車的員工,馬上被口頭警告,知法犯法真的很不應該,花蓮高分院員工佔用殘障車位,成了最壞的示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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