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12:00

佔巷弄收停車費! 超商老闆判1.5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怎麼有這麼可惡的超商老闆,為了自己方便,不僅用花盆還有水桶佔據巷子,居然還鋪上磁磚,當成自家的停車位,跟鄰居收錢,還嗆聲說如果不付錢,就要破壞他們的機車,鄰居受不了提告,高等法院調查後,認為這個店長惡性重大,判他一年半的重刑。

  一個又一個的綠色盆栽,大概有十幾個,就這樣直接放在巷子兩側,讓巷子空間變的狹窄,還有更誇張的,在地面鋪設磁磚,私自畫停車格,把車子直接停在上面,就像是自己家的停車場,還不准其他人來停車,停車就要收錢,如果不給錢,還會刺破車子輪胎,這樣的惡行惡狀讓鄰居受不了,拍下照片檢舉。

  沒想到,因為車位問題,鄰居集體向法院提告,老闆也因為佔用車位,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這也是是所有路霸裡判刑最重的,但是老闆卻出面喊冤,說絕對沒有這樣的事情。為了停車,老闆偷佔用門口前的位置,還出言恐嚇鄰居不准停。法院這一次重判,也是要警告所有的路霸,不要把巷子當成自己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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