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06:00

涉殺前妻無罪 林鴻志控檢警濫權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十一年前,台南永康發生一屍兩命的孕婦凶殺命案,警方鎖定的凶手是被害人的前夫林鴻志,他後來也被檢方以殺人罪起訴;但是因為證據不足,這一起案件在纏訟多年之後,今年八月以無罪定讞,林鴻志指控地檢署,讓真凶逍遙法外,同時也要求監察院調查檢警單位,是否濫權入人於罪。

  說起這些年來,被當成殺人嫌疑犯,反覆接受偵訊和出庭的經過,林鴻志情緒相當激動,11年前,林鴻志懷有身孕的前妻在台南永康住處被殺害,檢警以現場拾獲他留下的菸蒂為證據,將他以殺人罪起訴。

  不過歷次開庭,法官都以菸蒂的證據力不足,檢方忽略對被告有利的其他證據等理由,判決他無罪,經過11年纏訟,今年八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五審,終於宣判無罪定讞。

  但是上個月台南地檢署卻還是把他當成兇手,要求他要返還檢方,代為支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雖然全案被法院駁回,卻已經讓林鴻志感覺再度受到傷害,林鴻志批評,檢警在調查過程,有許多明顯的疏失,全案應該重新調查。

  對此,台南地檢署也做了回應,會不會重啟調查還不確定,不過林鴻志認為,檢方應該找出犯案的真兇,才算是真正還他清白和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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