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9 18:58

搭公車起口角被關 檢察官告司機

陳信仁 王美雅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郭麗娟」,日前跟先生搭公車回母校散心,卻在途中跟公車司機發生口角,司機關上車門長達20分鐘,不讓兩人下車,直到警方到場才放人,郭檢察官憤而對司機提告妨害自由,要求賠償十萬元以下的精神撫慰金。

  公車上,坐司機後方的郭麗娟檢察官的丈夫,和司機吵得不可開交,郭麗娟這時,一直勸丈夫不要衝動,事件起因,是到終點站「高師大」燕巢校區之前,司機問兩人要在哪站下車,引起郭麗娟丈夫不滿,兩人越說火氣越大,司機就把車開到學校警衛室,還當場報警,,其他乘客陸續下車後,直到警方來,郭麗娟夫妻總共被留在車上20分鐘,事後對司機提告,妨害自由。

  司機表示是擔心校園學生安全,習慣會對陌生乘客多詢問一下,後來做筆錄時,也為自己的魯莽,低聲下氣,連續說了43次抱歉,鞠躬21次,卻仍然難消對方怒氣,郭麗娟提出的三點和解條件,包括寫自白書當庭認罪還有給10萬以下撫慰金,郭檢以在忙對事件沒有回應,其實郭麗娟檢察官,向來有色情業殺手之稱,強硬的作風,讓外界對她評價兩極,這回跟公車司機槓上,司機也因為怎麼道歉都沒用,更無法接受她的和解條件,兩人最後只得對簿公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