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信仁 王美雅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檢察官郭麗娟,跟先生一起搭公車要回母校散心,卻在中途因為司機問了一句要在哪裡下車,雙方發生口角,司機於是關上車門長達20分鐘,不讓兩人下車,事後檢察官憤而對司機提告妨害自由,要求最高十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向來有「色情業殺手」之稱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郭麗娟,日前跟先生搭公車回母校散心,卻在中途跟公車司機發生口角,司機關上車門長達20分鐘,不讓兩人下車,直到警方到場才放人,郭檢察官憤而對司機提告妨害自由,要求賠償十萬元以下的精神撫慰金。
公車上,坐司機後方得郭麗娟檢察官的丈夫,正和司機吵得不可開交。郭麗娟這時一直勸丈夫不要衝動,事件起因是終點站前,司機問兩人要在哪站下車,引起郭麗娟丈夫不滿,兩人越說火氣越大,司機就把車開到學校警衛室,還當場報警。其他乘客都陸續下車,直到警方來,郭麗娟夫妻被留在車上20分鐘,事後郭麗娟夫妻對司機提告妨害自由,即使司機後來做筆錄時,連續對郭麗娟說了43次抱歉,鞠躬21次,仍然難消對方怒氣。郭麗娟提出的三點和解條件,包括寫自白書、當庭認罪,還有給10萬以下撫慰金。
郭檢以在忙對事件沒有回應,其實郭麗娟檢察官向來有色情業殺手之稱,2001年震驚社會的高雄官警收取色情業者規費案,就是由她偵辦。強硬的作風,曾讓外界對她評價兩極,這回跟公車司機槓上,司機也因為怎麼道歉都沒用,更無法接受她的和解條件,決定跟她法院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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