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下班後接到公司的公務任務,到底是不是算加班呢?
立法委員打算要提案修法,無論用電話、網路、手機與APP等各種形式,只要公司交辦員工的工作,都應該受到勞基法的規範保障,列入延長工時的計算。勞動部認為,現行法令已經適用,若是公司拒絕發加班費,就可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訴。
立委昨天質詢勞動部長,下班時間是不是會用line傳訊息給下屬交代事情?部長說:「同仁會傳信息給他,他自己盡量不要傳信息給部屬」。不過,台北市勞動基準科說,下班後在家裡收到訊息,要如何舉證加班的時數?判斷上會有困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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