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19:00

醫院距12米 救護耗12分送醫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一名男子,疑似遭人襲擊,昏倒在人行道上,而對街剛好就有一間醫院,但醫護人員堅持要照流程,請救護車護送才能處理,救護車趕來,前後花了12分鐘才把男子送醫,目擊民眾批評,醫院就在對街,走路大約只要三十秒,卻不救人似乎太冷血。

任憑員警怎麼呼喊,男子全身癱軟,毫無反應,對面而已你還叫救護車,的確,只要過個馬路,短短12公尺對街就有一間醫院,求助醫護人員幫忙,卻得到這樣的答案,「要救護車出勤記錄啊,就算醫院再怎麼近,一切得照流程走」,堅持等救護車到,才能處理,但救護車到場,又繞了一大圈多走了200公尺路,終於把人人送到急診室,距離12公尺的醫院,整整耗掉12分鐘。

但按照衛福部,頒布解釋函,就算在院外也能主動前往救治,不用非得等流程,畢竟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僵化的想法,反倒讓這段救命路,變得好遠好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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