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40歲的苗栗縣議員告8歲的小孩。去年11月選前,有網友,在民進黨縣議員謝芳紋的臉書留言,影射她行為不檢,其中包含一名八歲的康姓男童留言,他會有報應的,讓謝芳紋氣的對五人提告,男童家屬召開記者會,質疑怎麼連八歲小孩都不放過,但謝芳紋懷疑是大人冒用男童身分PO文,堅持不撤告。
穿著制服,一臉稚嫩,八歲的康小弟弟,在爸媽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去年11月選前,有人在臉書PO文,暗指謝芳紋行為不檢點,下頭還有人出言辱罵,康小弟弟,也回了一句,沒想到,謝芳紋一氣之下,將所有人通通提告,小男童爸媽質疑,謝家和男童姑姑,有債務糾紛,康小弟,才會遭到遷怒,謝芳紋堅持提告,一位是擁有豐富社會經驗的苗栗縣議員,告的是一位還在念小學的八歲男童,這場差了32歲的官司,還真是罕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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