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攔檢未給水漱口 酒駕判無罪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還有人酒駕,卻逃過罰責。新北市一名男子,去年三月騎機車經過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被員警攔檢酒測,酒精濃度零點三八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沒想到酒駕被起訴,他辯稱罹舌炎,騎機車出門前含漱口藥水,遇警攔檢,他才吐掉,並非酒駕。法官查出漱口藥水含酒精成分,員警未依規定讓他休息十五分鐘及給水漱口,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判陳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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