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廣告光害擾民 擬納管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設置高亮度、高閃爍頻率的招牌及廣告看板越來越多,鄰近住戶作息常被干擾,駕駛人行車安全也受影響,但光害未列入公害,無法可罰。台北市去年就有兩百一十三件陳情案,陳情對象包含小巨蛋LED電視牆、十公尺以上的大樓外牆電子看板、電視牆等;另新竹市也有不少陳情案,對象以檳榔攤所裝設,白天也有閃光的LED孔雀燈最多。

環保署委外研究確認眩光、閃爍將干擾民眾生活,擬立法管制,預計最快年底前提出《光害污染防治法》草案,明年底立法後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