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跌坑害妻摔癱 國賠214萬

陳傳霆 邱君萍 張國聖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一名陳姓男子在四年多前,酒後騎車載著懷孕七個月的未婚妻,在行經長治鄉德新路段時,因為路面一個大坑洞而摔車,造成林姓未婚妻腦部重創全身癱瘓,雖然保住了肚子裡的孩子,但是未婚妻卻成了植物人,這讓家屬無法接受對陳姓男子提告也同時提出國賠,法院審理後認為,縣府應賠償214萬元,只是這個結果讓家屬不服還要上訴。

快四歲的小弟弟,拿著小汽車黏在阿嬤身邊,當阿嬤的看著孫子越看心越酸,因為孫子的媽媽,也就是她的女兒,因為車禍變成植物人,哽咽說出心中的無奈,她的女兒在四年多前,男友騎車載她行經,屏東縣長治鄉德新路段,因為路面一個大坑洞而摔車,她的女兒腦部重創全身癱瘓,雖然肚子裡當時才七個月的胎兒保住了,但是一個漂亮的女孩,卻可能一輩子要躺在病床上,這讓林媽媽實在無法接受。

不但對女友男友提告,同時也提出國賠,陳姓男友因為當下酒駕,被判了十個月徒刑要賠償六百多萬,而國賠部份法院審理後,判屏東縣政府要賠償214萬元,林媽媽說女兒癱了孫子還小,要出的精神跟勞力,不是金錢可以衡量,對於國賠她要繼續上訴,要為女兒毀掉了人生,討回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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