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不容踐踏 警棄高薪擺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放棄月薪七萬元的警察工作,選擇擺攤賣衣服,78年次的吳沛樺說,台灣警察沒有尊嚴,之前擔任萬華分局武昌派出所員警時,處理店家糾紛時,遭前立法委員朱高正怒罵甚至推打,依妨害公務起訴。高院開庭,朱高正否認,而遭打傷的員警則出現,表示為了尊嚴,已不當警察,寧可要自尊,放棄高薪,改當攤販,會上訴到底。

78年次的吳沛樺,穿著流行T-SHIRT,打扮和年輕人一樣,不說真看不出他之前是穿著警察制服,維持秩序的警察。一個月原本七萬多塊,卻因為處理店家糾紛,遭前立法委員朱高正怒罵、推打之後,決定放棄鐵飯碗工作,改行擺攤、賣衣服。

認為當警察雖然工作穩定薪水也高,但是相對面對的壓力比較大,在人情面上尊嚴相對比較小,和前立法委員朱高正的官司還在持續進行當中。離開台北之後回到台南,在夜市擺攤、賣衣服,當季流行的圖案樣式,他通通網羅,放棄當了五年的警察,換了一條路,錢雖然少了,但開心相對變多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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