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國家溫室氣體的長期減量標準,另外也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擬定國家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以及溫室氣體減量的推動方案。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名稱修正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將條文修正通過。下午三讀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我國2050年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要降到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
另外也明定,未來如果廠商登載不實,將會被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情節重大者,還可以要求廠商、停止操作、停工、停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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