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法官"缺歷練 判決惹議

陳知學 謝于婷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在四年前,三讀通過法官法,應考者必須要有3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驗,才能參加考試,但部分年輕法官缺乏社會經驗,審理案件外行,被笑稱是娃娃法官,像是前年的洪仲丘案一審判決,就引發爭議。

2013年涉嫌虐死洪仲丘的18名被告,全都以業務過失罪輕判,不只讓洪家人心碎,也讓外界質疑判決太輕,當時受命法官,只有30歲2年資歷,把洪案當成一般案件審理,被外界笑稱是"娃娃法官",但在台灣像這樣的,娃娃法官還真不少,歷年來考上法官的人數,其中53%平均只有21-25歲,幾乎全都缺乏社會歷練,判決結果和民眾期待大相逕庭,還沒社會歷練,就上了審判台,不要說當事人不服,社會大眾更是嗤之以鼻,不讓社會新鮮人掌握生殺大權,制度的建立,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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