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妳這"味" 餐廳逐客被告侮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只是因為身體有異味就將人逐出餐廳 現在店家挨告!劉姓女子之前與男友到台中一家韓式料理店用餐,等餐時許姓老闆娘突然跑過來說有客人反映到女子身上有異味當場願意退她350元請他們離開,劉女聽到 當場痛哭質問對方有付錢憑什麼趕我走,並打電話報案提告,警方調解雙方不成,將老闆娘依公然侮辱罪嫌送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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